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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新材料金属制品项目

安全预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6-04-17
项目名称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0万吨新材料金属制品项目
项目编号 XD/AQSS2026032-1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项目简介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1211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嵩湾路85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617日取得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5-330691-04-01-648837。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总投资2.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2亿元,新征土地69.1亩,新建建筑面积约88442平方米。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1.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9000万元,土地面积33.2亩,建筑面积45585平方米,二期项目总投资1.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1亿元,土地面积35.9亩,建筑面积42857平方米。本项目采用国内外先进工艺,购置重型水箱拉丝机,直驱式拉丝机,镀锌机组,管式捻股成绳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0万吨特高压电力镀锌钢绞线、3000吨弹簧的生产能力,预计产值88000万元,年创税2800万元。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2019年第1号修改单修订)的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3831电线、电缆制造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使用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受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企业年产10万吨新材料金属制品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本公司评价组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该企业的拟建厂址进行踏勘,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刁春祥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刁春祥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刁春祥 石有才 冯功源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王 刚 张丹枫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刁春祥 张丹枫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6.3.26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6.3.26--刁春祥(现场踏勘).张丹枫(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负责人照片.jpg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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