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XD/APQT2026056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04月29日 |
| 项目简介 |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97年5月8日,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本项目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三江东路98号,法定代表人为孙爱保,注册资本:玖亿壹仟壹佰伍拾肆万贰仟肆佰壹拾叁元。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43303A(1/1)。经营范围:黄酒、白酒、食用酒精(不含化学危险品)、调味料(液体)的制造、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黄酒、白酒、饮料、食用酒精(不含化学危险品)、调味料(液体)、副食品及食品原辅料、玻璃制品的技术开发;玻璃制品的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或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开展“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绍兴黄酒是中国知名品牌,广受市场欢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企业,在技术、质量、效益上领先。集团公司员工总人数约3800人,专业技术人员800人,包括2名全国酿酒大师和13名国家黄酒评委,数量居全国之首。总资产约85亿元,2018年销售收入约31亿元,利润1.60亿元。 2019年浙江省将黄酒列为历史经典产业,推动产业与文化、旅游结合。绍兴市提出打造世界名酒产区,以产业、品牌、跨业融合促进黄酒制造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黄酒集团计划以古越龙山为主体,拟建中国绍兴黄酒产业园。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430亩,总建筑面积305821平方米。设计生产能力为:黄酒10万吨/年,瓶酒、小坛酒灌装10万吨/年,大坛酒灌装2万吨/年,糟烧2550吨/年。实际生产能力为:黄酒7.6万吨/年,瓶酒、小坛酒灌装7.6万吨/年,大坛酒灌装1.52万吨/年。酒糟利用产糟烧1938吨/年。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和《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企业应对其“黄酒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依法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要求。由于本项目部分区域(如总部大楼)还在建设中,尚未达到安全验收阶段,且企业近期有验厂需求,故先对生产车间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现状进行安全评价。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乙酸、硫酸、盐酸、三氯化铁、乙醇、甲醛、氢氧化钠、丁酮、氢氧化钾、次氯酸钠、氧气、乙炔、氩气,本项目不涉及可燃性粉尘。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该企业属于“C1514 黄酒制造”行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使用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受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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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刁春祥 |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石有才 冯功源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王 刚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6.3.16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6.3.16--刁春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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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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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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