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吉利来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吉利来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镇海路8号
联系人:骆张国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吉利来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本次评价的范围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包括用人单位生产车间以及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主要涉及的建筑物为制粉车间、制板车间、电子车间、清洗间、机修间、杂物间、浴室、液化气站、氨分解发生器设备区、配电房、办公楼、宿舍、门卫。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何总 | 总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倪建波 2020-12-3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金嘉敏、陈恩光 2020-12-3 至2020-12-5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的检测项目共7项,分别为:
化学因素:铜尘、铅尘、铜烟、铅烟、二氧化锡、氨;
物理因素:噪声。
本次检测期间属于非高温季节,所以只对高温识别,未对高温进行检测。
由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制粉车间投料岗位铅尘CPE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各车间各岗位物理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本次检测用人单位制粉车间投料岗位铅尘CPE检测结果不合格,因此建议在投料口处增设半包型围挡,并督促作业人员作业时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同时企业应制定粉尘清理制度,并定期对投料、包粉、铺粉以及翻胶岗位地面及设备上的积尘进行清理,清理作业时宜使用移动式真空清扫设备,防止清理作业时产生二次扬尘危害。
(2)建议企业在电子车间侧墙处增设机械通风设施(例如轴流风机等),加强车间全面通风。
(3)建议企业在氨分解发生器设备区增设不断水的应急喷淋洗眼器,应急喷淋洗眼器的有效半径小于15米。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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