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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新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Nefecon缓释胶囊1亿粒、冻干制剂产品1000万瓶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2021.5.28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云顶新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Nefecon缓释胶囊1亿粒、冻干制剂产品1000万瓶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云顶新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嘉善县惠民街道曙光村2016G-40-2-1号地块

联系人:克里•莱万•薄科瑞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宁波大榭开发区好客加油站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好客综合供能服务站

建设项目内容:拟建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岛环岛东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占地面积3348m2,总投资6934 万元。主要包括加油区、油罐区、充电桩、卸油区及站房(厕所、值班室、营业房、办公室等)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王总

经理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倪建波、俞海镔  2021.03.25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化学有害因素:药物粉尘、滑石粉尘、纤维素、甲基丙烯酸甲酯、异丙醇、氯化氢及盐酸、硫酸、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激光辐射。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24号修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90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8009-2013)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云顶新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Nefecon缓释胶囊1亿粒、冻干制剂产品1000万瓶项目(一期)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药物粉尘、滑石粉尘、纤维素、甲基丙烯酸甲酯、异丙醇、氯化氢及盐酸、硫酸、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硫化氢、噪声、高温、激光辐射。

(2)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及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要求。

(3)拟建项目采用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拟设置除尘系统、废气吸收系统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合适的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噪耳塞、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在采取上述工程防护和个体防护措施后,预期工人在正常作业过程中接触的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对拟建项目的分析评价,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建设过程中,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1)乙醇、异丙醇等液体物料从物料桶往暂存容器内转移时,应使用密闭打料泵,通过管道密闭打入容器内。物料桶及中间罐两边的敞口应尽量密闭,以减少物料的挥发。同时,作业过程中工人应正确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手套等个体防护用品。

(2)筛选设备应根据具体情况在卸料点、落料处及设备本身设置排风罩。振动筛应在筛子上、下设密闭排风罩,滚筒筛应设整体密闭排风罩,多段筛宜在筛箱侧面设条缝侧吸罩,筛箱顶部应设可开启盖板。

(3)混料应采用密闭排风围罩,或在进、出料口分别设置排风罩。袋装粉料的拆包、倒包应在有负压的专门装置中进行。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1年5月14日,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云顶新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Nefecon缓释胶囊1亿粒、冻干制剂产品1000万瓶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送审稿)(编号:XD/ZP2021013)(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组织了专家评审。评审会由建设单位主持,聘请了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见签到单)。专家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相关介绍,以及评价机构对《预评价报告书》的汇报,专家组审阅了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经讨论形成如下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专家审查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预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与分析,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5、《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评价与建议正确;

6、《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7、《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较合理,基本能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专家修改建议

1、补充新风口设置及工作场所微小气候相关措施与建议;

2、核实硫酸、双氧水、氢氧化钠的年消耗量、最大储存量,明确其储存场所及包装规格等内容;

3、补充异丙醇、乙醇使用场所、标签打印、机械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建议;

4、补充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的描述,并补充其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与建议。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预评价报告》,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预评价报告》经专家组组长签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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