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龙泉市龙阳矿业有限公司
大梅口水泥配料用粘土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龙泉市龙阳矿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龙泉市小梅镇大梅口村
联系人:邱振旺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11.10万立方米/年
建设项目内容:本次评价的范围以龙泉市龙阳矿业有限公司大梅口水泥配料用粘土矿采矿许可证核定的开采范围和内容为准,包括矿石的挖装、运输、选矿等生产岗位以及与生产配套的辅助生产岗位。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邱振旺 | 安全科长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倪建波 2019-10-13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陶德明,崔志文 2019-10-13至2019-10-15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的检测项目共4项,分别为:
粉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物理因素:噪声。
因本次检测期间非高温季节,故未对高温作检测;全身振动没有检测方法标准,不做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各作业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根据检测结果,工作场所各作业岗位接触的粉尘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代码》(GB/T4754—2017),本矿山行业分类为B-0810,铁矿采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用人单位在平时工作中,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及时整改:
(1)建议企业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选矿巡检岗位工人轮换作业,减少工人在选场的停留时间,降低工人接触噪声、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同时,应加大洒水车的使用频率,对运输道路实施湿式除尘。并针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加强现场监督检测。
(2)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补充挖机工、运输工的噪声项目职业健康检测。同时尽快落实2019年度的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并安排露天作业岗位工人在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高温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
(3)建议企业向各类车辆驾驶员宣导:在进出车辆驾驶室及正常生产作业过程中,及时关闭车门,减少场内粉尘、噪声对员工的影响。并且增加对各车辆驾驶室和中控室积尘打扫清理的频率,避免二次扬尘。
(4)应在矿区和选厂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信息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5)在矿区、运输道路和选厂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矽尘、噪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6)根据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补充完善相应的职业卫生台账记录。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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