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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凯驰胶带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宁波凯驰胶带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宁波凯驰胶带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余姚市牟山镇

联系人:胡志洪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000万条橡胶传动带

建设项目内容:本次评价的范围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主要包括混炼车间、布套车间(涂胶)、布套车间(拼接)、一车间、二车间、压延车间、磨削车间(含磨楔)、切割车间、印刷车间、检验车间、带轮模具车间、配料间、锅炉房、配电室、机修、仓库、模具清洗和污水处理站等,以及办公楼、宿舍楼、浴室、休息室、配电室等辅助用室。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孙经理

经理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金嘉敏、倪建波  2019-07-31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唐晶晶、陈恩光  2019-07-31   至2019-08-02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的检测项目共13项,分别为:

粉尘:炭黑粉尘、其他粉尘(橡胶);

化学物质:氧化锌、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硫化氢、二氧化硫;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根据上述检测结果,用人单位各作业岗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根据上述检测结果,各作业岗位接触的粉尘与化学物质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2912,橡胶板、管、带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用人单位在平时工作中,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及时整改:

1)用人单位应根据《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AQ/T 4274-2016)的要求,合理设计混炼车间、布套车间、印刷车间、配料处、清理台的控制风速。同时,在布套车间搅拌岗位的甲苯称量间设置局部排毒措施,吸风口应设置在作业点位置,吸风口形状和大小应与发生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并合理设计风速。

2)用人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降低车间内各吸风罩的高度,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被吸入排毒罩口的过程通过操作者的呼吸带。

3)混炼车间炭黑称量为手工作业,且在炭黑解包和称量处未设置局部除尘措施。由于炭黑粉尘较轻,且为严重污染全身的粉尘,手工作业时就算加装局部除尘装置也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建议用人单位把炭黑称量改为自动称量(从炭黑解包、称量、投料尽量使用机械自动化或密闭化),并设置专门的称量间。并落实废包装袋回收方式。炭黑等粉料应采用聚乙烯包装,连袋投入机内。

4)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尽快落实6名噪声需复查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

5)在各车间增设防护用品存放柜,个人防护用品在不使用时,应存放在存放柜里或空气清洁处。同时,用人单位混炼车间卫生等级属2级,按要求该车间需设置浴室,并且员工更衣室、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同室分柜存放。

6)完善各作业场所“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当心中毒”、“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风”、“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氧化硫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设置。

7)根据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补充完善相应的职业卫生台账记录。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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