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宁波市巨新铸造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宁波市巨新铸造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民营科技园(江口三横)
联系人:姜志琴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宁波市巨新铸造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本次评价范围主要包括:生产单元(厂房1、厂房2、厂房3、泥芯车间)、辅助生产单元(办公楼、宿舍楼)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姜志琴 | 主任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倪建波 2017.12.11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金嘉敏、柴鹏、魏剑波 2017.10.31-11.2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的检测项目共21项,分别为:
粉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其他粉尘、木粉尘、游离二氧化硅。
化学物质:氨、糠醇、甲醛、甲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苯、甲苯、乙苯、二甲苯、丙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醇。
物理因素:噪声。
因检测期间不属于高温季节,故未对高温做检测。
由检测结果可知,破碎车间破碎岗位,清砂车间抛丸岗位,打磨车间打磨岗位、抛丸岗位,喷漆车间喷漆岗位,木工车间木工岗位的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超标,其余岗位的噪声40h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
造型车间树脂砂造型岗位、粘土砂造型岗位、混砂岗位、涂覆岗位,泥芯车间制芯岗位,破碎车间破碎岗位,清砂车间切割岗位、抛丸岗位,打磨车间抛丸岗位的矽尘检测结果超标。木工车间木工岗位的木粉尘检测结果超标;造型车间涂覆岗位的甲醇检测结果超标。其余各检测岗位粉尘及化学因素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相关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用人单位属于草及其他制品制造,并根据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应急救援设施、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符合,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不涉及。
建议:
造型车间树脂砂造型岗位、粘土砂造型岗位、混砂岗位、涂覆岗位,泥芯车间制芯岗位,破碎车间破碎岗位,清砂车间切割岗位、抛丸岗位,打磨车间抛丸岗位的矽尘检测结果超标。木工车间木工岗位的木粉尘检测结果超标。建议企业配备工业移动吸尘器,及时清理各岗位设备与地面上的积尘,防止二次扬尘。
破碎车间破碎岗位,清砂车间抛丸岗位,打磨车间打磨岗位、抛丸岗位,喷漆车间喷漆岗位,木工车间木工岗位的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超标,建议企业适当调整噪声超标岗位工人的作业时间,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噪耳塞,减少作业时的噪声影响。建议配草岗位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地面的定时清扫使用移动式除尘器。保证工作场所通风良好。
建议企业在浇铸区增设吹吸式排风装置,减少车间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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