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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首例!柯桥一人因涉嫌危险作业罪被刑拘!

2021年4月25日,柯桥区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涉嫌以危险作业罪进行刑事拘留。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自施行以来,绍兴市办理的首起危险作业犯罪案件。

日前,柯桥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执法队员在钱清街道开展日常执法工作时发现绍兴柯桥懿凯化纤有限公司的一间仓库非常可疑,走近隐约能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随即执法人员通过仓库门缝可以看到该仓库内存放着数百只铁桶,疑似是一处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窝点。经调查发现,该仓库承租人为朱某某,系绍兴泰斌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某到场开库后,执法人员经清点发现共有392桶无任何标识标签张贴的危险化学品。

朱某某交代该仓库内储存的是乙酸甲酯、碳酸二甲酯、甲缩醛等危险化学品。经调查,绍兴泰斌化工有限公司为“不带储存设施经营(票据经营)”的危化品经营单位,不具有设置储存设施经营的资质,不得储存危险化学品。同时,碳酸二甲酯、乙酸甲酯等危险化学品属于易燃易爆危化品,一旦泄漏、燃烧,后果不堪设想,且该仓库不具备危化品储存条件,现场未配备防爆、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等安全设施,周边劳动密集型纺织品生产车间、仓库和高压配电房较多,仓库门口和内部还发现烟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责令绍兴泰斌化工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非法行为,当场对该392桶危险化学品作出了查封扣押决定,连夜组织危化品运输专用车辆将危险化学品转移至专用危化品储存仓库,并对绍兴泰斌化工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懿凯化纤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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