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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应急管理局“三个维度”梳理危化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近日,越城区应急管理局认真梳理近几年来危化品企业各项检查指导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发布《危化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简称《警示清单》),进一步指导危化品企业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增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可操作性,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能力。《警示清单》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缺陷三个维度,分专业梳理了危化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共244条。

一、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危化品企业事故的发生,大多跟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警示清单》从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其他纪律、特殊作业等四方面,列出了86项普遍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如在劳动纪律方面,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在禁烟区域内吸烟等。在工艺纪律方面,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采用氮封或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等。在特殊作业方面,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分析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

二、规避物的不安全状态。《警示清单》列出了工艺专业、设备专业、仪表专业、设计专业等四方面共102条内容,如反应设备、储罐等未按规定要求设置温度、压力、液位现场指示;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重点防火、防爆作业区的入口处,未设置人体导除静电装置;机柜间防小动物、防静电、防尘及电缆进出口防水措施不落实等。

三、弥补管理缺陷。《警示清单》列出了管理缺陷共56条,包含了合法合规性、制度规程、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计划与台账等四方面的内容,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内容与企业现状不一致;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建立与岗位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符合法定职责要求;未定期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未建立风险清单和实行风险分级管理;未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

越城区应急管理局要求各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实际,并逐项逐条分专业开展自查自改,持续运用《警示清单》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补充完善《警示清单》,形成常查常新机制,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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