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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8•2”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案例

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即事故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97人死亡、18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4年8月2日7时,事故车间员工上班。7时10分,除尘风机开启,员工开始作业。7时34分,1号除尘器发生爆炸。爆炸冲击波沿除尘管道向车间传播,扬起的除尘系统内和车间集聚的铝粉尘发生系列爆炸。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

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二)管理原因。

1.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厂房设计与生产工艺布局违法违规。

(2)除尘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改造违规。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改造委托无设计安装资质的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公司(3)车间铝粉尘集聚严重。

(4)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5)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

 三、事故处理建议

依据国务院江苏省苏州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报告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对中荣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批准逮捕,对中荣公司处以经济处罚和依法予以取缔。

对江苏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为首35人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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