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陶堰街道白塔村
联系人:凌根略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
(1)制造部:浮法联合车间;
(2)原燃料保障部:硅砂均化库、块料库、粉料库、原料车间、制粉车间、石英砂仓库、硅砂露天堆场、玻璃成品仓库;
(3)公用工程与辅助生产设施:环保部(脱硫、脱硝装置区)、气保部(氮站、氢站)、液氨储罐、污水处理池、35KV变电所、办公楼、食堂、员工宿舍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邱主任 | 主任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倪建波,金嘉敏 2020年8月6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倪建波,金嘉敏,陈恩光 2020年8月6日~8月8日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本次检测项目共14项,分别为:
粉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白云石粉尘(总尘)、白云石粉尘(呼尘)、炭黑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化学物质:碳酸钠、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由上述检测结果可知,用人单位制氮工、块料库破碎工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其余岗位噪声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用人单位高温测量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用人单位制氮工、块料库破碎工噪声40h等效声级超标;熔化工、保窑工高温强度超标。其余岗位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3041,平板玻璃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在浮法联合车间、制粉车间等车间卫生特征为2级的车间设置车间浴室。
(2)原燃料保障部原料车间上料皮带输送应采取密闭化措施;
(3)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应急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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