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星宇电子(宁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星宇电子(宁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宁波市奉化区江口街道方桥工业区
联系人:陈志娣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星宇电子(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本次评价的范围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主要包括线圈车间、金工车间(缸筒车间)、铁芯车间、污水站、配电房、综合楼以及办公楼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志娣 | 法人代表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倪建波、李琦旦 2017-08-31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倪建波、李琦旦、陈恩光 2017-08-31 至2017-09-02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本次检测项目共12项,分别为:
化学有害因素:铝金属粉尘、铅烟、二氧化锡、苯乙烯、乙二胺、苯、甲苯、二甲苯、环己酮、环氧氯丙烷、硫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
检测结果:
由上述检测结果可知,用人单位铁芯车间机加工岗位接触的噪声40h等效声级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各岗位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用人单位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并根据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工程防护与应急防护
(1)在塑封岗位增设局部机械排风设施,对塑封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注塑废气进行统一收集。排风设施吸风口应设置在作业点位置,吸风口大小、形状应与发生源的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并合理设计风速。
(2)在灌胶作业间增设局部机械排风罩,对灌胶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统一收集。排风罩罩口应设置在作业点上方或侧方,罩口大小、形状应与发生源的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并合理设计风速。
(3)针对夏季高温季节可能发生的中暑,制定高温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演练,做好相关记录。
2)个体防护
(1)用人单位为点焊岗位工人配备的雅洁9100-2型防尘口罩无法对焊锡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焊接废气与焊接烟进行有效防护,企业应为其配备防护等级至少为KN95级别的防尘口罩。
(2)在各生产车间内设置个人防护用品存放柜,用于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噪耳塞、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存放。下班后或平时不使用时,将防护用品放入其中密闭存放,防止被车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3)企业相关人员应不定期对车间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工人正确佩戴,并对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及时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