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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上虞大新色彩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绍兴上虞大新色彩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绍兴上虞大新色彩化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东纬三东路上虞市新利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陈建新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上虞大新色彩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等,确定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范围包括生产车间(含车间内各生产及辅助生产功能区)和1个配套液体辅助原料罐区。

除生产车间内布置的化验分析和成品仓库外,项目给排水、电、气等公辅工程内容,依托绍兴上虞新利化工有限公司资源,不列入评价范围。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陈建新

法人代表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于飞、柳晓波    2018-04-27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于飞、柳晓波、陈恩光   2018-04-27   至2018-04-29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的检测项目共10项,分别为:

(1)物理因素:噪声

(2)粉尘:染料粉尘、其他粉尘

(3)化学物质:氢氧化钠、氯化氢及盐酸、乙酸、二氧化氮、甲苯、乙酸乙酯、异丙醇。

因高温不在检测季节,故未对高温做检测。

检测结果:

由此可知,用人单位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均相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颜料制造业(C2643),再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颜料生产车间3楼反应釜投料口应增设局部排风系统。

2、生产车间的管道布置应严格依照有关规范进行,物料管道不应横跨于车间过道智商,如工艺需要必需横跨,应设置专门的物料管架予以固定。

3、调整烘干车间北侧蒸汽管道蒸汽排放口应加高至屋顶,减少蒸汽产生高温的影响。

4、对于通风除尘系统,要经常加以维护和保养,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5、对于污水站的污水泵产生的噪声对生产车间的影响,条件许可时,宜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6、烘干车间冷风机宜设置冷风管道、冷风出风口,宜将冷风送至相应操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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