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H2021033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09月26日 |
项目简介 | 乐清市雁荡白溪加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溪加油站),成立于2004年10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刘少武,于2019年10月28日取得了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767985028P,位于浙江省乐清市雁荡镇白溪街村(高速公路出口处),主要经营92#汽油、95#汽油、98#汽油和0#柴油[闭杯闪点>60℃]。该加油站设有30m3埋地汽油罐4只和30m³埋地柴油罐1只,折合成汽油总储量135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属于二级加油站。现有员工12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员2人。 该加油站于2016年11月02日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2560036号,经审核批准从事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业务,有效期至2021年11月01日;于2018年10月10日取得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浙温危化经字(2018)000423号,经营方式:有储存场所经营,许可范围:有储存场所经营汽油(120m3),有效期限2018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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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叶翔旦 | 技术负责人 | 林闯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叶翔旦、温雯雯 |
报告审核人 | 石有才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叶翔旦、温雯雯、石有才、朱晓丽、林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温雯雯、石有才、林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叶翔旦、温雯雯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1.9.2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1.9.2:叶翔旦(核对图纸、现场踏勘)、温雯雯(收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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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