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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雪花机电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绍兴市雪花机电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绍兴市雪花机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袍江工业区洋江路33号

联系人:陈建国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市雪花机电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主要包括杰华车间、数码车间、发电机车间、机架车间、水泵车间、冲压车间,非生产区的办公楼、宿舍、食堂等。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陈建国

经理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俞海镔、何炎英   2021年06月23日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何炎英、陈恩光   2021年06月23日~06月25日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16项,分别为:

粉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其他粉尘(塑粉)、铜烟

化学物质: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氮氧化物、异丙醇、二氧化锡、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因为铁及其化合物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当中,但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 Z2.1-2007)标准中没有其限值,故将其按其他粉尘进行检测与评价。

因为塑粉未被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中,且无职业接触限值和检测方法,故将其按其他粉尘进行检测与评价。

因检测当日为非高温检测季节,故未对工作场所的高温做检测。企业需在高温季节合适时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高温检测。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属于C3812电动机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结合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调查期间发现企业的发电机车间铜焊岗位及浸焊岗位无局部排风设施,因此建议企业在发电机车间铜焊岗位及浸焊岗位增设局部排风设施。排风设施应按照《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WS/T 757-2016)的要求进行设置,吸风口应设置在作业点位置,吸风口形状和大小应与发生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并合理设计控制风速。

(2)定期对除尘装置、废气处理装置、冷风机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各防护设施能正常运行,如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进行检修。并及时对生产车间地面积尘和设备积尘进行真空除尘器清扫,防止二次扬尘。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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