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H2021023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02月28日 |
项目简介 | 乐清市高纯制氧厂成立于1992年12月4日,并于2021年03月23日取得了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8214552581XP,法定代表人:潘王锋,类型:股份合作制,住所位于浙江省乐清市石帆街道上贾岙村、郭路村B-24地块,占地面积为8793.61m2,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员工15人,其中安全管理员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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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叶翔旦 | 技术负责人 | 林闯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叶翔旦 温雯雯 |
报告审核人 | 石有才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叶翔旦 温雯雯 马森 石有才 朱晓丽 林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温雯雯 石有才 林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温雯雯 叶翔旦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1.8.12;2021.9.27;2022.4.14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1.8.12----温雯雯、叶翔旦(核对图纸、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2021.9.27--温雯雯(现场核实,指导整改) 2022.4.14---叶翔旦(整改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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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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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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