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联系人:吕经理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浙江世纪华通车业有限公司生产场所,主要包括包括一工厂(1号厂房、5号厂房)、二工厂(2号厂房)、三工厂(3号厂房)、四工厂(3号厂房)、五工厂(4号厂房)、技术中心、库房、配电房、空压机房、污水处理站、办公楼、宿舍楼等。
用人单位在本次评价期间无外包(委)工程。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吕经理 | 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2022年5月19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俞海镔、金嘉敏 2022年5月19日~21日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4项,分别为:
粉尘及化学物质:聚丙烯粉尘、石墨粉尘、电焊烟尘、氮氧化物、甲苯、乙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二丙酮醇、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物理因素:紫外辐射、噪声。
采样期间为非高温季节,因此未对高温进行检测。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建议企业在电焊岗位设置可移动式集尘装置,收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减少扬尘产生,防止二次扬尘。
(2)建议用人单位在高温季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作业场所的高温进行检测。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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