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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兴安路1号

联系人:周佳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包括用人单位生产车间以及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主要涉及的建筑物有微通道老车间、微通道新车间、新车间、老车间、办公区、门卫、宿舍、辅助用房。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姓名

职称

建设单位陪同人

周佳

经理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俞海镔2022年3月2日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俞海镔、金嘉敏   2022年3月2日至3月4日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13项,分别为:

粉尘:电焊烟尘、木粉尘

化学因素:一氧化碳、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按F计)、氮氧化物、甲苯、铜烟、二氯甲烷、乙酸丁酯、环己酮、异丙醇

物理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本次检测期间属于非高温季节,所以只对高温识别,未对高温进行检测。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做好员工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人数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应与实际相对应。

(2)根据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补充完善相应的职业卫生台账记录。

(3)建议企业加强火焰焊岗位处的局部通风并且尽量改善火焰焊岗位的工艺。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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