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科创(衢州)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含氟新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科创(衢州)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雁路2号
联系人:肖彬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含氟新材料项目
建设项目内容:主要以科创(衢州)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含氟新材料项目确定的建设内容为准,主要包括甲类车间、甲类仓库二、动力中心、综合楼、危废间。
辅助用室、化验室(位于综合楼三楼)供水系统(除循环冷却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均依托厂区现有设施。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肖彬 | 职业卫生专员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倪建波 2022.7.22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综上分析,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1)化学有害因素:乙酸乙烯酯、1,2-二氯乙烯、二甲苯、对氯三氟甲苯、三氟氯乙烯、乙酸丁酯、1,6-己二异氰酸酯、二氧化钛粉尘、滑石粉尘、碳酸钾粉尘、水滑石粉尘;
(2)物理因素: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90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8009-2013)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科创(衢州)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含氟新材料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三氟氯乙烯、乙酸乙烯酯、二甲苯、1,2-二氯乙烯、乙酸丁酯、对氯三氟甲苯、二氧化钛粉尘、滑石粉尘、碳酸钾粉尘、水滑石粉尘、噪声。
(2)拟建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及职业卫生管理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要求。
(3)拟建项目采用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拟设置废气吸收系统、除尘系统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合适的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噪耳塞、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在采取上述工程防护和个体防护措施后,预期工人在正常作业过程中接触的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综上所述,根据对拟建项目的分析评价,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建设过程中,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在甲类车间各楼层生产区及甲类仓库二设置应急喷淋洗眼器。应急冲淋洗眼装置的设置需满足15m服务半径的需求,且洗眼器周围2m内无障碍物。
(2)在甲类车间设置应急救援柜,用于存放防毒全面罩、防化服、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应急救援物资,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时使用。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2年8月2日,科创(衢州)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了职 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科创(衢州)化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年产1000吨含氟新材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2085-1)(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组听取了建 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 价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 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 《预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 《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 《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 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附策措施;
5、 《预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 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 《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 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 《预评价报告》对拟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 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 修改意见 -
1.完善建设项目的评价范围,利旧与依托工程应在评价范围。
2.细化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内容,职业健康检查的危害因素。
3.完善取样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辩识,提出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补充应急冲淋、洗眼设施的设置。
5.表4-1应按每个工序或岗位列出具体的接触人数
三、 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预评价报告》,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专家组 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预评价报告》经专家组组长签 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