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墙面宝涂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墙面宝涂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三江西路11号
联系人:王坚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墙面宝涂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为浙江墙面宝涂料有限公司生产场所,主要包括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污水处理站、成品仓库、原料仓库以及办公楼、宿舍楼。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王坚 | 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2021年9月4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俞海镔、金嘉敏 2021年9月4日~6日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7项,分别为:
(1)粉尘:皮毛粉尘、其他粉尘(PAC)
(2)化学物质:碳酸钠、硫酸、硫化氢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1939,其他毛皮制品加工。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建议企业在酸洗槽上方设置上吸式吸风罩,罩口面积应能覆盖酸洗槽,且控制风速应大于1m/s,确保酸洗槽内挥发的硫酸雾能有效的收集并净化处理。并在酸洗槽附近设置不断水的应急洗眼喷淋器,服务半径小于15m。
(2)建议企业及时清理除尘器管道内积尘,配备移动式除尘器,及时清扫地面、设备和墙上的积尘,避免二次扬尘。
(3)建议企业增设车间休息室,内置桌椅、饮水机、空调等,门窗应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合理安排员工作业时间,净量减少噪声、高温的接触时间。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2022年9月24日,浙江墙面宝涂料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浙江墙面宝涂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1082)(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查看了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2、《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评价报告》对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评价报告》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 对企业的整改意见
1、补充硫酸稀释、碳酸钠溶解的生产工艺描述与分析;
2、细化应急救援措施描述与分析;
3、细化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描述、分析与评价。
三、对报告书的修改意见
1、完善储罐设置及防护情况的描述;
2、完善各车间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描述与分析。
四、评审结论
评价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复核签字确认后通过。企业须按整改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