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天鹅岛床垫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天鹅岛床垫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绍兴市越城区三江环路110号
联系人:周礼庆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天鹅岛床垫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浙江天鹅岛床垫有限公司的生产场所,主要包括厂房一(办公楼)、厂房三(生产车间、危化品仓库)。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周礼庆 | 副总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2022年6月16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俞海镔、金嘉敏 2022年6月16日~6月18日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4项,分别为:
化学物质:环己酮、乙酸酯、木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2190,其他家具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建议企业在喷胶岗位增设全面通风装置,加强岗位通风,降低岗位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2)部分员工作业时未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建议企业建立防护用品管理、使用制度,并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员工作业时能正确、有效得使用防护用品。
3)定期清理木工岗位地面、设备积尘,防止二次扬尘。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规定,2022年9月24日,浙江天鹅岛床垫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浙江天鹅岛床垫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2061)(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会议由建设单位副总经理周礼庆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等相关文件资料,并查看了现场,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2、《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评价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评价报告》对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评价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评价报告》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评价报告》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 对企业的整改意见
1、喷胶岗位加强全面通风,督促工人正确佩戴防毒面具;
2、定期清理木工岗位地面、设备积尘,防止二次扬尘;
3、加强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三、对报告书的修改意见
专家组一致通过报告书的评审。
四、评审结论
企业须按整改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