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 199 号
联系人:张峰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场所,主要包括:磨装车间(磨工)、精密轴承车间(装配、抛光区、多品种基面、清洗)、磨装车间(工装)、磨装车间(清洁度测试、球环装配、球环)、滚子分厂、空压机房、污水站、行政办公楼及生产辅助用室。
用人单位在本次评价期间无外包(委)工程。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峰 | 法人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2022年7月21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俞海镔、金嘉敏 2022年7月21日~23日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6项,分别为:
(1)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
(2)化学物质: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
(3)物理因素:电焊弧光、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C3451 滚动轴承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部分岗位的40h等效声级检测结果超标,建议企业在选购设备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车间增设隔音休息室,休息室门窗应采用隔声、吸声材料,适当调整噪声超标岗位工人的作业时间,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噪耳塞,减少作业时的噪声影响。做好现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
(2)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宜设置厂区集中浴室,并使淋浴器数量
应能满足工人日常使用的要求,并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设置淋浴器数量。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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