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龙泉市龙阳矿业有限公司大梅口铁矿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龙泉市龙阳矿业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龙泉市小梅镇大梅口村118号
联系人:毛伟鸣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龙泉市龙阳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以龙泉市龙阳矿业有限公司大梅口铁矿的生产经营范围,包括矿石的挖装、运输以及选矿等生产岗位以及与生产配套的辅助生产岗位。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毛伟鸣 | 法人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俞海镔2022年11月21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俞海镔、金嘉敏2022年11月21日~23日 |
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流程和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有关检测标准,确定本次的检测项目共4项,分别为:
粉尘:矽尘(总尘)、矽尘(呼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物理因素:噪声。
因本次检测期间为非高温季节,故未对高温进行测量。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为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检测期间安全员岗位的瞬时噪声检测超标,因此建议企业适当调整噪声瞬时超标岗位工人的作业时间,减少连续工作时间,增加工间休息时间,无需操作时尽量离开岗位,同时企业应加强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防噪耳塞,减少作业时的噪声影响。做好现有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控制措施。
(2)根据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补充完善相应的职业卫生台账记录。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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