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湖州金洁静脉科技有限公司吴兴静脉产业再生利用中心项目(一期年回收废包装物25000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湖州金洁静脉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富康路899号
联系人:高骏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吴兴静脉产业再生利用中心项目(一期年回收废包装物25000吨)
建设项目内容:湖州金洁静脉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富康路899号(湖州金洁实业有限公司内)。通过购置全自动清洗翻新线,破碎清洗线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实施“吴兴静脉产业再生利用中心项目”,实现废包装桶的资源化。项目实施后预计年回收处理废包装桶50000t,目前已完成一期项目的建设,实现年回收处理废包装桶25000t。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高骏 | 部门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金嘉敏2022年10月19日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俞海镔、金嘉敏 2022年11月3日~5日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本项目的工艺特点,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以及相应的检测方法标准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检测项目共7项,分别为:
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醇;
物理因素: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通过分析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再经过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以及实验室的检测分析,结合国家有关的职业卫生法规、规范和标准,得出以下结论:
1)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1)化学有害因素: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醇;
(2)物理因素:噪声。
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行业分类为N-7724,危险废物治理,再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使用的原材料、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程度,本项目可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3)本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等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等标准的要求。
4)本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毒、防噪等防护措施,较好地控制了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标准的要求。
5)本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6)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在各工程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及个体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作业人员接触的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7)本项目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也基本符合相关要求。
本项目已采取了一定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企业针对不同的作业岗位配备了较齐全的个人防护用品,以降低工人实际接触的有害物质浓(强)度,且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能有效运行,因此,本项目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纳本评价报告所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建议:
(1)建议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合理制定生产制度,减少工人的连续作业时间,增加工间休息时间,并严格督促岗位工人作业时正确佩戴防噪耳塞等防护用品。
(2)建议企业在各生产车间内增设轴流风机,加强车间全面通风。
(3)排风系统各类排风罩的设置应参照《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16758-2008)的要求,应位置正确、风量适中、风压适度、检修方便,并应将发生源的尘、烟吸入罩内。
(4)生产场所操作配备有废气处理装置的机器设备,在作业开始时,应先启动废气处理装置,后启动主机;作业结束时,应先关闭主机,后关闭废气处理装置。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自评审专家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3年2月25日,湖州金洁静脉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湖州金洁静脉科技有限公司吴兴静脉产业再生利用中心项目(一期年回收废包装物25000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稿)》(编号:XD/ZP2020092-3)进行评审。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和评价单位对《控评报告》的汇报,审阅了评价报告,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 总体意见
1、评价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
2、《控评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3、《控评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较全,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4、《控评报告》对建设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
5、《控评报告》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物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6、《控评报告》对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的分析与建议较合理,基本可行;
7、《控评报告》对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和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报告书的修改意见
1、补充油漆、木屑、片碱原辅料及主要成分分析;
2、细化工艺流程、作业方式及接触危害因素识别、检测与评价;
3、细化防尘毒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4、细化职业健康监护分析与评价。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修改后通过该《控评报告》,评价机构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上述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控评报告》需经专家组组长签名认可。
职业病防护设施自验收意见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2023年2月25日,湖州金洁静脉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了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对湖州金洁静脉科技有限公司吴兴静脉产业再生利用中心项目(一期年回收废包装物25000吨)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工程概况及运行情况的介绍,以及评价单位对浙江玛莉莎工贸有限公司铝压铸锅生产线数字化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过程的汇报,对生产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经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总体意见
1、初步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2、建立了较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3、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基本满足要求,职业卫生档案初步建立;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要求;
5、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
6、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经过职业卫生培训。
二、整改意见
1、抽残、溶剂注入等装置的卸料口进行密闭,并设置吸风口接入废气处理装置;
2、喷漆、分拣、溶剂注入、污水处理(片碱投加处)设置应急洗眼喷淋器(使用半径15m);
3、单独设置调漆间;
4、补充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5、落实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里的整改意见。
三、自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须按验收组意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进行整改,待整改意见落实完成后通过该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