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绍兴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用人单位:绍兴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荷湖门站,绍兴市越城区汤公路319号;滨海门站,绍兴市上虞区畅和路26号
联系人:顾元峰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绍兴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内容: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主要包括:荷湖门站、应急站、滨海门站,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等相关的内容。
三、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用人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顾元峰 | 部门经理 |
现场调查人员、时间 | 倪建波、金嘉敏 2023.6.10 | |
采样、检测人员、时间 | 倪建波、金嘉敏 2023.6.21~6.23 |
四、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特点,并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等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本次应检测的检测项目共5项,分别为:
化学有害因素:戊烷、正己烷、正庚烷、硫化氢;
物理因素: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用人单位行业分类属于D4511,天然气生产及供应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并结合用人单位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和产品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程度,定性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在燃气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宜设置固定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对于不具备设置固定式报警装置的条件时,应为作业人员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装置。
(2)在进行燃气闸井等有限空间作业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测氧仪、有害气体检测仪和隔离式空气呼吸器等,并定期进行校验。
(3)作业人员在清理过滤器前,必须先将残留燃气置换干净,并及时进行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开展除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