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3190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0月31日 |
项目简介 | 浙江绿家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1日,于2019年5月23日取得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6702583186,法定代表人为王宏宇,经营场所位于浙江省海宁市斜桥镇庆丰路185号。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食品(方便面)制造、加工(凭有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食品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企业自建厂房组织生产活动,主要原材料为面粉、棕榈油等,生产过程当中使用小麦粉属于可燃爆粉尘。 该公司在进行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天然气[富含甲烷的],辅房内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的规定,浙江绿家食品有限公司为加强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因此,浙江绿家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价。我公司根据其公司规模及生产情况,组建了相应的评价组,收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和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了被评价单位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的密切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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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马森 | 技术负责人 | 鲁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马森 |
报告审核人 | 鲍雷法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马森 石有才 刘仙明 李峰 王晓霞 叶翔旦 鲍雷法 朱晓丽 鲁伟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 朱晓丽 鲍雷法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马森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9.1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3.9.1--马森(现场调查)、李峰(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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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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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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