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H202301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12月04日 |
项目简介 | 余姚市华华物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14日,企业住所位于余姚市梨洲街道新墅村10-7号,法定代表人潘小丽,注册资本伍拾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1256184819N。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甬市安经(2021)0017;储存场所地址:新墅村叶岙吉山脑脚下;许可范围:有存放(储罐总容积420m3,最大储存量185.4t):其他危险化学品:氨。无存放:氨溶液[含氨>10%]。有效期至2024年08月19日。 因该公司许可证即将到期,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宁波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要求,余姚市华华物资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现状进行安全评价。企业的经营地址、储存地址、主要负责人、充装工艺等无改变。 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中,涉及高毒物品: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氨;涉及特别管控危化品:氨。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于2023年9-10月对余姚市华华物资有限公司的带储存设施经营地点和储存场所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收集资料,在对该企业危化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的基础上,主要运用安全检查表和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等分析法进行评价,编写完成了《余姚市华华物资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本报告编写过程中余姚市华华物资有限公司给予了大力帮助和支持,并提供相关资料,使安全评价报告得以按时完成,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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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峰 | 技术负责人 | 鲁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峰 |
报告审核人 | 马森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峰 石有才 刘仙明 赵季飞 王福忠 叶翔旦 马森 朱晓丽 鲁伟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 赵季飞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李峰 马森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09.22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3.09.22--马森(资料收集)、李峰(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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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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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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