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KS202301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05月26日 |
项目简介 | 为解决城市工业用地不足的问题,破解土地要素制约,扩大补充土地后备资源,为科学合理地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规范矿业行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矿产 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 2019 年度省级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项目申报的函》(浙自然资函[2018]9 号)文件精神,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设置龙泉市兰巨乡创新平台大湾组团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拟设矿山为龙泉大湾组团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开采形成的土地用于创新平台大湾组团建设,该项目为龙泉市重点项目。 2021年9月,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完成了《龙泉市兰巨乡创新平台大湾组团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划定矿区范围论证报告》。2022年2月,受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海川勘察有限公司编制了《龙泉市兰巨乡创新平台大湾组团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施工设计方案》。 因该项目周边环境复杂,为保障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安全,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编制《浙江省龙泉市兰巨乡创新平台大湾组团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建筑用花岗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受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后,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专门成立项目组,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参照《浙江省新办矿山联合踏勘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设立露天矿山选址安全生产要求的通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以及《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对该项目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对业主拟采用的建设方案进行了沟通,通过现场踏勘,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在建设施工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程度,进行安全预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为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安全分析依据。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浙安监管矿便函〔2016〕11号)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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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鲍雷法 | 技术负责人 | 李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鲍雷法 |
报告审核人 | 倪建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鲍雷法 李 刚 刘金星 石有才 倪建波 朱晓丽 李 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鲍雷法 石有才 朱晓丽 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鲍雷法 李敏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03.0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3.03.07--鲍雷法(现场踏勘、图纸核实)、李敏(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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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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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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