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KS2020056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1年02月23日 |
项目简介 | 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外垟村饰面用花岗岩矿是一家开采饰面用花岗岩的露天矿山,该矿于2017年2月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省青田县仁庄镇外垟村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安全设施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2018年2月取得采矿许可证,由于政策处理等各方面原因,矿山于2019年5月申请青田县应急管理局对《安全设施设计》组织审查,青田县应急管理局下发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青应急管矿山项目设批字【2019】002号),核定基建期24个月(即2019年5月16日至2021年5月15日)。 矿山按《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进行基建,目前,矿山的基建工程包括矿区运输道路、铲装平台等已基本完成,准备组织竣工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青田外洋花岗岩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矿山基建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成了评价项目组多次赴该矿山现场,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对照《安全设施设计》检查出的问题,监督矿山企业进行了整改。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要求,对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生产和使用进行验证,并对该工程在建设中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格式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6〕99号)的要求编制了本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业主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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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鲍雷法 | 技术负责人 | 李 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倪敏伟 郑小平 |
报告审核人 | 石有才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鲍雷法、倪敏伟、郑小平、石有才、朱晓丽、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鲍雷法、倪敏伟、石有才、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鲍雷法 倪敏伟 郑小平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0年12月8日;2021年2月8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鲍雷法、倪敏伟)、资料收集(倪敏伟)、现场勘察确认(鲍雷法、李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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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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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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