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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大地砂石料有限公司 青田县船寮镇石盖口村外寮前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XD/APKS2020014 2021.2.1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1-02-01
项目名称 青田大地砂石料有限公司 青田县船寮镇石盖口村外寮前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XD/APKS2020014 2021.2.1
项目编号 XD/APKS2020014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1年02月01日
项目简介

青田县船寮镇石盖口村外寮前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为一新建矿山,产品主要用于加工机制砂及建筑石料,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8万m3/年。 2013年1月,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青田县船寮镇石盖口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全预评价报告》);2014年2月,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提交了《青田县船寮镇石盖口村外寮前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以下简称《勘查地质报告》);2014年6月青田大地砂石料有限公司经有偿出让,取得该矿的采矿权; 2014年9月,委托浙江地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青田县船寮镇石盖口村外寮前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2015年12月,委托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青田县船寮镇石盖口村外寮前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山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2020年9月6日,取得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311212015097130139756),有效期:2020年9月30日至2029年8月30日,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8万立方米/年。 2016年2月23日青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复同意《青田砂石料有限公司船寮镇石盖口村外寮前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并要求严格按照经许可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核定基建期为12个月。 由于林业部门在矿山出让前未办好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经青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基建期顺延一年(至2018年2月24日);因开拓系统建设政策处理受阻,未能如期完成建设,经青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核准,延期10个月(至2018年12月24日);在工程建设中碰到软土层,为确保施工安全,对开拓运输道路的坡率进行了下降,开拓道路的路线作了延长,经与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协商,变更了局部开拓道路的设计,基建期需作顺延,经青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延期至2019年2月24日,而后再因施工原因,再次延期至2019年12月24日;在基建过程中发现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编制的《青田县船寮镇石盖口村外寮前山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的地形地质图,采用浙江省测绘的1:10000地形图放大的1:2000地形图为工作底图,高程与年报实测地形图高程不一致,最大处高程相差10m,致该矿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局部修编,矿山建设的施工图也进行了相应调整,经青田县应急管理局批复同意,基建期延期10个月(至2020年10月24日);后因施工过程中遇到不确定因素,未能如期完成基建工程,经青田县应急管理局批准,基建期延期3个月(至2021年1月23日)。 期间,矿山严格按《安全设施设计》和设计变更的要求进行基建,目前,矿山的基建工程包括矿区运输道路、铲装平台等已基本完成,准备组织竣工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青田大地砂石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受委托后,我公司组成了评价项目组,多次赴该矿山现场进行了踏勘、资料收集和应还排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该矿山企业进行了整改。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要求,对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生产和使用进行验证,并对该工程在建设中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格式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6〕99号)的要求编制了本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业主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倪敏伟 技术负责人 李 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郑小平 倪敏伟
报告审核人 石有才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鲍雷法、倪敏伟、郑小平、石有才、朱晓丽、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鲍雷法、倪敏伟、石有才、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鲍雷法 郑小平 倪敏伟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0年11月11日;2021年1月15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倪敏伟)、资料收集(鲍雷法)、现场勘察确认(倪敏伟、李敏)。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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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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