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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 (小曹娥兴舜路厂区)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3-12-29
项目名称 余姚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 (小曹娥兴舜路厂区)
项目编号 XD/APWS2023013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项目简介

余姚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0627日,法定代表人:施迪华,企业注册地:余姚市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贰佰万元,企业经营范围:化工助剂(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五金件的制造、加工;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原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企业SH系列隔离剂生产过程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片碱(氢氧化钠)、环四硅氧烷、柴油。余姚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XG1-2019)(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该企业行业类别为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属于一般化工企业,产品SH系列隔离剂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所以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7号,第89号修改)规定,该企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不在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发证之列,该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余姚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全厂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价。在与该企业签订安全评价协议后,本公司成立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了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业主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石有才 技术负责人 鲁伟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石有才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石有才 李峰 刘仙明 王晓霞 叶翔旦 赵季飞 朱晓丽 鲁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石有才 李盛春 赵季飞 朱晓丽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石有才 李盛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3.06.20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3.06.20--李盛春(收集资料)、石有才(核对图纸、现场踏勘)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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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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