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KS202004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11月12日 |
项目简介 | 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垄里尾矿库,1986年由浙江省冶金设计院设计,设计总库容71.7×104m3,尾矿坝的总坝高32米,根据尾矿库设计规范属四等库,设计服务年限13.6年。2010年底该尾矿库尾砂已堆积至+326m标高(已到原设计最终堆积标高),因老尾矿库内尾砂品位较高有利用价值,同时为延长尾矿库的服务年限,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了尾砂回采工作,2007年8月委托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垄里尾矿库尾砂回采工程方案设计安全专篇》;公司在完成备用尾矿库(长垄尾矿库,在老尾矿库的上游)的建设后,2011年开始对垄里尾矿库的尾砂进行了回采;因备用尾矿库(长垄尾矿库)实际库容达不到设计的库容,备用尾矿库尚未到设计服务年限尾砂即接近满库,备用尾矿库满库后,选矿厂的尾砂将无法排放,同时垄里尾矿库由于尾砂回采,部分库容已腾空,因此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恢复使用垄里尾矿库。为恢复垄里尾矿库的使用,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7月委托浙江省浙南综合工程勘察测绘院编制了《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垄里尾矿坝稳定性分析报告》,于2014年10月委托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垄里尾矿库恢复设计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恢复设计》),尾矿库恢复设计的最终坝高拟堆筑到+323.50m,即总坝高为29.50m,总库容71.7×104m3,有效库容54.5×104m3,属五等库,并于2015年1月7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随后该尾矿库进入正常生产阶段,期间该尾矿库经过了两轮安全生产证的换证工作,最近一次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8年1月取得,有效期为2018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6日。 由于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根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的相关规定,龙泉市砩矿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垄里尾矿库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于2020年8月派项目评价组赴现场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在对该尾矿库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对尾矿库现场、周边环境进行踏勘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要求,对尾矿库现存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对尾矿库各系统、安全设施和管理状况给予科学、客观和公正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改进意见,以提高尾矿库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尾矿库在运行过程中的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生产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尾矿库下游企业财产安全及人员生命安全。依据《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和《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编制了本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生产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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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鲍雷法 | 技术负责人 | 李 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倪敏伟 郑小平 |
报告审核人 | 石有才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鲍雷法、倪敏伟、郑小平、石有才、朱晓丽、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鲍雷法、倪敏伟、石有才、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鲍雷法 倪敏伟 郑小平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0年8月10日;2020年11月1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倪敏伟)、资料收集(鲍雷法)、现场勘察确认(鲍雷法、李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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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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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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