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H202004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11月10日 |
项目简介 | 绍兴市滨海新城油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越兴大道加油站(以下简称“越兴大道加油站”)成立于2017年03月03日,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沥海镇海东路329号,负责人俞懋炯,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MA289NEW08(1/1)。 越兴大道加油站于2020年05月26日取得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于2017年11月21日取得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绍市安经[危]字[2017]090007,许可范围:汽油、0#柴油,经营方式:带储存设施经营,有效期至2020年11月20日;于2017年12月6日取得浙江省商务厅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230080号,许可经营品种: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有效期至2022年12月5日。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的规定,因此越兴大道加油站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现状进行安全评价。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小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于2020年10月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本报告法定有效期为3年。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越兴大道加油站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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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石有才 | 技术负责人 | 林 闯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石有才 郑小平 |
报告审核人 | 倪敏伟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石有才、倪敏伟、郑小平、赵季飞、朱晓丽、林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赵季飞、倪敏伟、林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石有才 郑小平 赵季飞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1月5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石有才)、资料收集(郑小平)、现场勘察确认(石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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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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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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