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S2023010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03月22日 |
项目简介 | 浙江吉孚日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3日,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日化液体产品生产企业。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北嵩漾路18号,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法人代表姜建荣。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化妆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吉孚日化有限公司年产 16 万吨环保型清洁产品建设项目于2021年1月28日取得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进行备案,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并于2021年9月15日由宁波华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安全预评价;于2021年9月30日由杭州杭氧化医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吉孚日化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环保型清洁产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工程号:212Q1),于2023年7月由杭州杭氧化医工程有限公司补充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环保设施补充设计》,现该项目已竣工并进行试生产。 本项目产品化妆品、食品用洗涤剂、卫生用品等产品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中,且在生产过程中也未涉及溶剂回收等,因此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89号修正)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不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企业取得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内容,该项目属于肥皂及洗涤剂制造(2681),所属行业为化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其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氢氧化钠溶液[含量≥30%]、盐酸、酒精(95%)、偏硅酸钠、2-丙醇、直链烷基苯磺酸、柴油等危险化学品,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但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均未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内,故企业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浙应急危化〔2023〕95 号)的通知要求,“非许可化工医药企业涉及新建、改建、扩建使用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履行安全审查手续;依法安全评价”。故本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总局令第79号修正)、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5〕99号)、《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22〕52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为此,浙江吉孚日化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浙江吉孚日化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环保型清洁产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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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李峰 | 技术负责人 | 鲁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李峰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李峰 石有才 刘仙明 马森 王晓霞 叶翔旦 赵季飞 朱晓丽 鲁伟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 马森 赵季飞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李峰 杭杰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3.7.12;2023.11.29;2024.1.29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3.7.12--李峰、杭杰--现场踏勘 2023.11.29--李峰、杭杰--现场踏勘 2024.1.29--杭杰--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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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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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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