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H2020036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04月30日 |
项目简介 | 长兴嘉亿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是一家零售汽油、柴油的企业,负责人储红芳。其长兴嘉亿石化加油站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平镇国土所北侧,占地面积4163.52m2,站内共设有30m3双层油罐5具,其中汽油罐3具(分别储存92号汽油、95号汽油、98号汽油)、柴油罐2具(储存0号柴油),油罐总容量120m3(柴油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单油品四枪加油机2台,双油品四枪加油机4台,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属于二级加油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该加油站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同时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提供基础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受长兴嘉亿石化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公司长兴嘉亿石化加油站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 本公司评价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该加油站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通过现场勘察对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场所及安全管理现状等进行分析,查找了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了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危险、有害的程度,采用风险程度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等评价方法对项目符合性进行评价,同时提出了科学、合理和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本评价报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编制完成。在本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长兴嘉亿石化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安全评价报告得以顺利完成,在此谨表示衷心的感谢! |
||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孙晓春 | 技术负责人 | 林 闯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孙晓春 |
报告审核人 | 倪敏伟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石有才、倪敏伟、孙晓春、朱晓丽、林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孙晓春、倪敏伟、林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孙晓春 石有才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0年3月20日;2020年4月15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孙晓春)、资料收集(石有才)、现场勘察确认(孙晓春)。 |
||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
||
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