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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瑞安周湖加油站XD/APWH2020033 2020.4.8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0-04-08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瑞安周湖加油站XD/APWH2020033 2020.4.8
项目编号 XD/APWH2020033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04月08日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瑞安周湖加油站(以下简称:周湖加油站)成立于1997年04月17日,于2019年05月07日取得了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7200631651(1/1),负责人:赵国伟,单位类型: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位于瑞安市安阳街道瑞祥大道1081号,占地面积为1105.0m2,总建筑面积323.36m2,主要经营92#汽油、95#汽油、98#汽油和0#柴油[闭杯闪点>60℃]。该加油站设有30m3埋地汽油罐2只、40m3埋地汽油罐1只、40m3埋地柴油罐1只,折合成汽油总储量12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属于二级加油站。现有员工19人,其中安全管理员1人。 该加油站于2016年07月06日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2520003号,经审核批准从事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业务,有效期至2021年07月05日;并于2019年06月03日取得温州市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浙温危化经字(2019)000411号,经营方式:有储存场所经营,许可范围:汽油(100m3),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8日。 该加油站曾于2018年04月委托温州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瑞安周湖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号:温安科-WPX-2018043),并落实了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 由于该加油站于2020年1月新增设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其安全现状发生了变化。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2020年03月,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瑞安周湖加油站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安全现状进行评价。 根据《关于加油站执行设计规范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温安监管[2013]11号)第三点要求:“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现场审查和日常安全监管方面,仍按‘老规范’执行;2013年03月01日之后,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加油站的安全条件审查整体按照‘新规范’执行”。该加油站油罐位置、管道及加油机均未发生变化,仅新增设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故本报告在加油站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埋地油罐及管道、电气等方面仍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评价。由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中对自助加油机未有相关的技术要求,故自助加油机则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相应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小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采用安全检查表(SCL)等评价方法,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瑞安周湖加油站和相关专家、领导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叶翔旦 技术负责人 林 闯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叶翔旦 温雯雯
报告审核人 倪敏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叶翔旦、温雯雯、倪敏伟、朱晓丽、林闯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温雯雯、倪敏伟、林闯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叶翔旦 温雯雯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0年3月15日;2020年4月1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0年3月15日:现场勘察(叶翔旦)、资料收集(温雯雯)

2020年4月1日:现场勘察确认(叶翔旦、温雯雯)。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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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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