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KS2019077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12月17日 |
项目简介 | 平阳县万全镇赖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是为满足“十二五”时期昆阳镇、万全镇、鳌江镇等城镇的工程建设需求而设立的矿点。矿区范围面积为0.0789km2,开采规模为39.2万立方米/年,开采矿种为凝灰岩。 2014年3月10日,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采矿许可证。证号:C3303262014037130133276;采矿权人: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九街村安置房J-幢店面东首起第二间;矿山名称:平阳县昆阳镇赖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9.2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0789km2;开采深度:+122m~+10m;有效期限:2014年3月10日~2022年3月10日。 2014年10月,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平阳县万全镇赖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12月9日下发了《关于同意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平阳县万全镇赖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的批复》,基建时间到2015年6月9日。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基建施工,基建到期后,由于矿区范围内坟墓及外运道路等政策处理问题,企业于2016年8月申请了基建期延期6个月,延期至2017年2月1日。由于外包采掘施工合同到期,矿山申请基建停工。 2018年6月,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平阳县万全镇赖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方案》。经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后,在2018年7月25日下发了《关于同意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平阳县万全镇赖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方案的批复》,基建期为10个月,基建期至2019年5月24日。基建到期后,由于矿区范围内政策处理及天气因素等问题,矿山申请了基建期延期,基建延期至2020年3月28日。 矿山按安全设施设计和设计变更的要求进行基建,目前,矿山的基建工程包括矿区 运输道路、铲装平台等已基本完成,准备组织竣工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平阳县交通投资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矿山基建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成了评价项目组赴该矿山现场,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对查出的问题,监督矿山企业进行了整改。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要求,对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是否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生产和使用进行验证,并对该工程在建设中投产后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格式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矿〔2016〕99号)的要求编制了本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业主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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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倪敏伟 | 技术负责人 | 李 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叶翔旦 陈连锋 |
报告审核人 | 鲍雷法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倪敏伟、叶翔旦、陈连峰、鲍雷法、朱晓丽、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鲍雷法、倪敏伟、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倪敏伟 叶翔旦 陈连锋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2月10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倪敏伟、叶翔旦)、资料收集(陈连峰)、现场勘察确认(倪敏伟、叶翔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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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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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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