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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盛泰加油站有限公司XD/APWH2019050 2019.11.20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9-11-20
项目名称 乐清市盛泰加油站有限公司XD/APWH2019050 2019.11.20
项目编号 XD/APWH2019050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11月20日
项目简介

乐清市盛泰加油站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主要进行汽油、柴油的零售经营,坐落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宁康东路995号。2017年05月28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温乐执民字第3305-8号】,将乐清市顺利油料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乐清市城东街道宁康东路995号的不动产及加油站设施所有权归买受人乐清市盛泰加油站有限公司所有,相应的其他权利由买受人享有。2019年08月06日,乐清市盛泰加油站有限公司在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2MA2AUWM863(1/1),法定代表人为南飞华,注册资本:3550万元。 该加油站原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版)设计,加油区设有潜泵式加油机6台,油罐区设有30m3埋地卧式汽油罐3只、30m3埋地卧式柴油罐2只,折合成汽油总储量12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为二级加油站。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要求:“加油站地下油罐应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为了落实该行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和满足市场经营需要,该加油站拆除原有埋地储罐,按原址布置30m3埋地卧式双层汽油罐3只、30m3埋地卧式双层柴油罐2只;对加油机进行更新替换,同时对卸油管道、油气回收管道、加油管道进行更换(其中埋地加油管道采用塑料材质的双层复合管道)。 该加油站于2019年06月委托温州市工业设计院进行油罐及配套的工艺设施改造设计,于2019年09月03日开始施工,油罐、加油机及配套工艺管道委托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装,于2019年09月16日完工。 该加油站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进行改造设计,改造后,加油区设有潜泵式双油品双枪加油机4台、潜泵式双油品四枪加油机2台;油罐区设有30m3埋地卧式双层汽油罐3只、30m3埋地卧式双层柴油罐2只,折合成汽油总储量12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仍为二级加油站。 由于埋地油罐、加油机及配套工艺管道等设施改造完成后,其站内的安全现状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修订)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总局令第79号修改)的规定,2019年10月,乐清市盛泰加油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安全现状进行评价。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到乐清市盛泰加油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在对加油站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基础上,通过采用安全检查表(SCL)等评价方法,编写了《乐清市盛泰加油站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乐清市盛泰加油站有限公司和相关专家、领导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赵季飞 技术负责人 林 闯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连锋 叶翔旦
报告审核人 倪敏伟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赵季飞、叶翔旦、陈连峰、倪敏伟、朱晓丽、林闯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赵季飞、倪敏伟、林闯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赵季飞 陈连锋 叶翔旦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1月5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赵季飞、陈连峰)、资料收集(叶翔旦)、现场勘察确认(陈连峰)。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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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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