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H2019084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08月06日 |
项目简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江藻加油站成立于2005年1月19日,位于诸暨市江藻镇壁玉村石壁山自然村,负责人刘冀,2015年12月15日取得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70737842Y。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180032号,许可零售经营: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有效期至2021年1月11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绍市安经(危)字[2017]020113,许可经营范围:带储存设施经营汽油,有效期至2021年7月13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17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要求做好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和防渗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绍兴市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环函〔2017〕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油罐存在着渗漏风险等安全隐患,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针对上述安全隐患对加油站进行技术改造。于2018年4月,企业向诸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应急管理局)、诸暨市环境保护局(现生态环境局)、诸暨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提出项目申报,并得到批复。于2018年12月取得项目赋码,项目代码:(2018-330681-52-03-089002-000),备案机关:诸暨市发改局。 该项目于2019年3月27日由浙江国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诸暨江藻加油站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意见书》,2019年4月由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诸暨江藻加油站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该项目由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由北京京安华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艺和土建施工,由抚顺诚信石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现已改造完成。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改)的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小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于2019年6月~7月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专家、领导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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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石有才 | 技术负责人 | 林 闯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石有才 柳 炜 |
报告审核人 | 杨吉堂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石有才、杨吉堂、柳炜、赵季飞、朱晓丽、林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赵季飞、杨吉堂、林闯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石有才 柳 炜 赵季飞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9年6月21日;2019年7月25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石有才)、资料收集(柳炜)、现场勘察确认(石有才、柳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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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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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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