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QSS2023219-3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2月14日 |
项目简介 | 浙江上建风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9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童海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通风设备,空调配件、冷却塔配件、电机的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上建风机有限公司租用浙江双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用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总投资5200万元,金属切割、折弯、焊接、喷漆喷塑等生产技术和工艺,购置切割机、成型机、数控机床、自动化焊接、自动化喷漆喷塑线等先进设备,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15万台智能高端风机装备的生产规模,实现年产值45000万元,实现利税6000万元。本项目已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了备案,并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1-330604-07-02-385468)。 本项目于2024年5月由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22年8月由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该项目属于“C3462风机、风扇制造”行业。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到危险化学品含易燃溶剂的油漆、稀释剂、氧[压缩的]、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故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安监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7号)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本项目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77号修正)、《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浙安监管综〔2017〕45号)等规定,浙江上建风机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验收评价工作。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和《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8003-2007)的要求,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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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马森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马森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马森 冯功源 胡明辉 王晓霞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胡 谨 马森 赵季飞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马森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4.11.5 2024.12.2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4.11.5--马森--现场调查、收集资料 2024.12.27--胡谨--报告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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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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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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