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410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3月28日 |
项目简介 | 浙江铭仕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09月09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冯田培。企业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海亮花园对面)。企业租用浙江铭仕阀业有限公司的生产厂区进行生产。企业已于2024年01月08日获得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铝塑管、塑料管、管件及相应的机械工具、分水器及阀门、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塑料粒子、塑料制品,设计制造、销售、安装:铝塑管、塑料管、管件及相应的机械工具分水器及阀门、智能(冷)热计量表、智能(冷)热水表,制造销售: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建材、过滤设备、电器开关:普通货物运输(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的为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主要的产品为水暖管件及聚乙烯泡沫塑料(珍珠棉)生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该企业属于C3411金属结构制造,属于机械制造行业。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和《应急部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丙烷、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浙江铭仕管业有限公司发泡管生产线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公司受浙江铭仕管业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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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冯功源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冯功源 |
报告审核人 | 刁春祥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冯功源 赵季飞 胡明辉 王晓霞 刁春祥 朱晓丽 张志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张丹枫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冯功源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2.2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2.28--冯功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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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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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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