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KS202403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3月20日 |
项目简介 | 江山市旭峰矿产有限公司是一家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4日,法定代表人:杨宝华;经营范围:萤石开采、矿产品销售。 江山市旭峰矿产有限公司阴源萤石矿是一家开采多年的老矿山。早在1958年就有小规模开采,中途时停时开。2006年8月,江山市旭峰矿业有限公司取得该矿山项目开采经营权,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证证。2007年底完成改建基建工作,2008年1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1年3月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有效期至2014年1月16日。受萤石销售行情影响,矿山自2013年底至2019年一直未开采,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未延期换证。 2019年4月20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重新核发了该矿山《采矿许可证》。萤石矿市场行情出现好转,业主于2019年4月委托浙江泰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江山市旭峰矿产有限公司阴源萤石矿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19年5月和6月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编制了《江山市旭峰矿产有限公司阴源萤石矿初步设计》和《江山市旭峰矿产有限公司阴源萤石矿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2年5月5日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浙)FM安许证字[2022]SKS010,有效期至2025年5月4日。矿山进入了正常生产阶段。 根据2024年7月8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矿山未达到最低开采规模的,或者地下矿山开采规模低于3万吨/年且资源枯竭的,应依法淘汰关闭。”该矿原生产规模为1万吨/年,低于3万吨/年的开采规模要求,为此,江山市旭峰矿产有限公司拟将生产规模扩建至3.1万吨/年。 2024年11月,江山市旭峰矿产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拟对阴源萤石矿扩建项目编制《江山市旭峰矿产有限公司阴源萤石矿安全预评价报告》。 受业主委托后,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专门成立评价项目组,本着科学、公正、合法、自主的基本原则,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分析与研究,对业主拟采用的建设方案进行了沟通,通过现场踏勘,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在矿山施工建设期间和未来生产开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程度,进行安全预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浙安监管矿便函〔2016〕11号)和《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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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鲍雷法 | 技术负责人 | 李 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鲍雷法 |
报告审核人 | 倪建波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鲍雷法 李 刚 刘金星 冯功源 肖国清 倪建波 朱晓丽 李 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杨小敏 张丹枫 鲍雷法 朱晓丽 李 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鲍雷法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4.11.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4.11.8--鲍雷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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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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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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