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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使用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3-31
项目名称 新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使用
项目编号 XD/APQT2025016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项目简介

新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4日,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黄新华,企业注册资本贰亿五仟万元整。住所位于浙江省慈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路218号。经营范围:打火机、点火枪、模具、电器配件、五金配件、电子元件、塑料制品、文具、家用电器的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项目生产场所位于宁波市前湾新区崇寿镇永清南路8号总占地面积118.98亩,总建筑面积52963m2,现有员工约1200名。生产规模为年产3亿只打火机、1亿只点火枪。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7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企业属于其他日用杂品制造(C4119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危险化学品有:丁烷、液化石油气、油墨、稀释剂。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专项安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应急〔20209号)的规定,新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因此,新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评价

我公司根据其公司规模及生产情况,组建了相应的评价组,收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和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约定的评价范围,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刁春祥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胡谨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刁春祥 胡明辉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峰 张征 胡谨 赵季飞 朱晓丽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刁春祥 胡谨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2.18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2.18--刁春祥(资料收集)、胡谨(现场踏勘)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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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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