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5010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4月07日 |
项目简介 | 绍兴先越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袍中北路671号,成立于2017年07月17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沈理。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该企业属于的国标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C34),所属行业为∶机械。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有:乙炔、氧[压缩的]、氩[压缩的]、氦[压缩的]、20%二氧化碳氩混合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 版)》,该企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未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故无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绍兴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分级监管方案》的规定进行判定,该企业属于较高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绍兴先越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本公司受绍兴先越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考察,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本项目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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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胡谨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胡明辉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峰 张征 胡谨 赵季飞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胡谨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3.19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3.19--刁春祥(资料收集)、胡谨(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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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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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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