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WH2019063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19年05月20日 |
项目简介 | 台州市黄岩范丰石油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黄岩市黄岩区新前新屿路24号,负责人:范建伟。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并于2016年11月8日取得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1481451186;于2016年10月24日取得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台安监经字[2016]2011,许可范围:汽油,煤油,汽油(甲醇汽油)。经营方式:带储存设施经营,有效期为:2016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7日;于2014年4月11日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800090号,许可经营品种:汽油(含甲醇汽油试点)、柴油、煤油,经营有效期为:2014年4月11日至 2019年4月10日。(已过期)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安全评价,因此台州市黄岩范丰石油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现状进行安全评价,编写了《台州市黄岩范丰石油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本报告法定有效期为3年。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小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于2019年4月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台州市黄岩范丰石油有限公司和相关专家、领导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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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石有才 | 技术负责人 | 赵季飞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石有才 柳 炜 |
报告审核人 | 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石有才、柳炜、郑小平、赵季飞、朱晓丽、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石有才、赵季飞、李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石有才 柳 炜 郑小平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17日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现场勘察(石有才)、资料收集(柳炜)、现场勘察确认(石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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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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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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