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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昌塔山加油站 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XD/APWH2019060 2019.5.12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9-05-12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昌塔山加油站 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XD/APWH2019060 2019.5.12
项目编号 XD/APWH2019060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05月12日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昌塔山加油站(以下简称塔山加油站)位于浙江省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1109号,是一家分公司,负责人:李丽群。该站成立于2007年12月,并于2019年2月11日取得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MA28830J5M;于2019年03月15日取得绍兴市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绍市安经(危)字[2016]050006,许可范围:汽油,经营方式:带储存设施经营,有效期为:2016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3日;于2018年1月30日取得浙江省商务厅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1250042号,许可经营品种: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经营有效期为:2018年1月30日至 2023年1月29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17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要求做好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和防渗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绍兴市加油站(点)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环函〔2017〕2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油罐存在着渗漏风险等安全隐患。因此,该加油站于2019年3月4日起进行了防渗改造,现已改造完成。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的要求,根据绍市安委办[2017]54号文件,若加油站规模、布局、功能、地址不变的,无需审批,改造前由业主自行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报告,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由安评单位开展现状评价。因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昌塔山加油站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现状进行安全评价,编写完成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昌塔山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本报告法定有效期为3年。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成立了项目评价小组,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于2019年4月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结合相关资料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塔山加油站和相关专家、领导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石有才 技术负责人 赵季飞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石有才 柳 炜
报告审核人 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石有才、柳炜、郑小平、赵季飞、朱晓丽、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石有才、赵季飞、李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石有才 柳 炜 郑小平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5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石有才)、资料收集(柳炜)、现场勘察确认(石有才)。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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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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