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5009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4月07日 |
项目简介 | 绍兴鼎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9月08日,地址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开源路19号1幢。法定代表人为李伟昌,注册资本为叁佰万元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加工:不锈钢制品;批发、零售:不锈钢制品、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制品、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及辅料、家纺产品、皮革制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绍兴鼎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生产加工,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二氧化碳[液化的]、氩气[液化的]、氩气[压缩的]、氧[液化的]、氧[压缩的]、乙炔、天然气、柴油、液化石油气共7种物质属于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其中二氧化碳[液化的]、氩气[液化的]、氩气[压缩的]、氧[液化的]、氧[压缩的]、乙炔、液化石油气用于切割焊接加工,柴油用于厂内机动车辆加油、天然气用于产品烘干。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该企业属于“C3431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行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3 年第3号)、《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辨识可知,该企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浙安委办〔2024〕 48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受绍兴鼎高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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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丹枫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胡明辉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峰 张征 张丹枫 赵季飞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张丹枫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2.18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2.18--刁春祥(资料收集)、张丹枫(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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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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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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