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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中石化新区加油站有限公司XD/APWH2019080 2019.5.8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9-05-08
项目名称 瑞安市中石化新区加油站有限公司XD/APWH2019080 2019.5.8
项目编号 XD/APWH2019080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9年05月08日
项目简介

瑞安市中石化新区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区加油站)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6日,于2016年6月2日取得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81790980700W】,法定代表人为吴顺光,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该加油站位于瑞安市安阳街道安阳新区万松东路,占地面积3376.40m2 ,总建筑面积635.33m2,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零售;润滑油、日用品零售。该加油站设有30m3埋地汽油罐3只、30m3埋地柴油罐1只、15m3埋地汽油罐1只,折合成汽油总储量12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属于二级加油站。现有员工15人,其中安全管理员1人。 瑞安市中石化新区加油站有限公司该加油站于2016年11月2日取得由浙江省商务厅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油零售证书第32520044号,经审核批准从事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零售业务,有效期限: 2016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日;并于2018年3月9日取得由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浙温危化经字(2018)000250号,经营方式:有储存场所经营,许可范围:汽油(105m3),有效期限: 2018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6日。 该加油站曾于2017年10月委托温州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于2017年11月3日落实了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相关要求,加油站地下油罐需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罐池设置。为了落实该行动计划,满足环保、安全生产要求,该加油站于2018年7月委托乐清市金宇科技有限公司对油罐进行了双层衬里改造,并委托温州市工业设计院出具了总平面布置整改图。 由于该加油站进行了油罐双层衬里改造,并在加油区西侧靠实体围墙处增设了一台自动洗车机,其安全现状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2019年4月,瑞安市中石化新区加油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安全现状进行重新评价。 根据温安监管[2013]11号《关于加油站执行设计规范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点要求:“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现场审查和日常安全监管方面,仍按‘老规范’执行;2013年3月1日之后,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加油站的安全条件审查整体按照‘新规范’执行”。该加油站油罐位置、管道及加油机均未发生变化,仅进行了油罐双层衬里改造和增设自动洗车机,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故本报告在加油站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埋地油罐及管道、电气等方面仍依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有关技术要求进行评价。由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中对自助加油机未有相关的技术要求,故自助加油机则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相应评价。 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评价组成员在对该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瑞安市中石化新区加油站有限公司和相关专家、领导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陈连锋 技术负责人 赵季飞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陈连锋 叶翔旦
报告审核人 杨吉堂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陈连峰、叶翔旦、杨吉堂、赵季飞、朱晓丽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杨吉堂、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陈连锋 叶翔旦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5日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察(陈连峰)、资料收集(叶翔旦)、现场勘察确认(陈连峰)。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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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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