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XD/APQT2025011 |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04月17日 |
项目简介 | 余姚市隆鑫真空镀膜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余姚市马渚镇大将桥村,企业成立于2014年10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丁小平,该企业经营范围:真空镀膜的加工,塑料件、五金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余姚市隆鑫真空镀膜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对产品进行喷涂加工,在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油漆、乙酸乙酯共2种物质属于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其中油漆、乙酸乙酯用于喷涂加工。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该企业属于“C292,塑料制品业”行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3 年第3号)、《危险化学品使用及储存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辨识可知,该企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浙安委办〔2024〕 48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受余姚市隆鑫真空镀膜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建了相应的评价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收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技术资料,在对该项目技术资料和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等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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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 刁春祥 | 技术负责人 | 张志敏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晓丽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张丹枫 |
报告审核人 | 赵季飞 |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 刁春祥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李峰 张征 丁传思 张丹枫 赵季飞 朱晓丽 |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刁春祥 张丹枫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 2025.4.10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 2025.4.10--刁春祥(现场踏勘)、张丹枫(现场踏勘、资料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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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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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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