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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特高制冷暖通有限公司 使用危险化学品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5-30
项目名称 绍兴市特高制冷暖通有限公司 使用危险化学品
项目编号 XD/APQT2025054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项目简介

绍兴市特高制冷暖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5月29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仁渎村(绍兴中亚工贸园有限公司内)3号-B一楼-1,法定代表人为宋天啸。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于2024年12月搬迁至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腾云路18号,租赁浙江拿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厂房二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2019年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国标行业为“C3464制冷、空调设备制造”。该公司使用的原辅料有:各种紫铜管、毛细管盘管、圆黄铜管、各种不锈钢管、氧[压缩的]、丙烷、液氨、氢气、[压缩的]、氩气[压缩的],主要产品是年产1万件中央空调配件。公司定员企业现有职工52人,配备1名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一班制生产,8小时运作,年工作300天。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调整版)》,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液氨、氢气、氮[压缩的]、氧[压缩的]、氩气[压缩的]、丙烷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和《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由于该企业所属行业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因此不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通过对绍兴市特高制冷暖通有限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运行过程中原辅材料、设备及工艺流程等分析,辨识出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有:火灾、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灼烫、车辆伤害、其他伤害;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有噪声及振动、高低温、辐射。主要可能发生的事故为:火灾、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645号修正)、《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指南(试行)》(浙安委办〔2024〕48号)的规定,绍兴市特高制冷暖通有限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并委托浙江兴达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公司受绍兴市特高制冷暖通有限公司委托后,组成了项目评价组,根据双方确定的评价范围开展本次评价工作。评价组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现场勘验,收集查阅有关资料,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识别和预测,采用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找出企业目前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并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组长 冯功源 技术负责人 张志敏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晓丽 评价报告编制人 冯功源
报告审核人 赵季飞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 冯功源 赵季飞 朱晓丽 张志敏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胡谨 李峰 丁传思 张征 参与评价工作的技术专家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冯功源 胡谨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5.5.13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2025.5.13--冯功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胡谨(现场踏勘)

现场勘验图像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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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必要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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